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00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0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 了会议。股份公司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 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 现场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请见附件一。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0 年12 月1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沈琦先生、沈锡强先生、沈馥先生、吴仁 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传明先生、陈良华先生、 徐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良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二。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 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提名沈琦先生、沈锡强先生、 沈馥先生、吴仁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传明先生、 陈良华先生、徐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经审阅上述7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7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三、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决议提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5 万元/人/年(含税),独立董事出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的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公允,有利于进一步调 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一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人。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人。 2.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必须得到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必须得到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 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 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 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和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 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 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 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 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琦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0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开始 担任雅克化工总经理、董事长。在阻燃剂行业具有10多年的技术、管理、市场经 验。2006年被全国石油化学工业协会评为优秀民营企业家,2007年被评为宜兴市 优秀厂长经理,2008年被评为无锡市十佳青年企业家。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兼任欧洲先科董事和美国先科总裁。 沈琦先生持有本公司37,240,000股;沈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沈锡强先生为沈琦先生之父,沈馥先生为沈琦先生之弟;沈琦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锡强先生,中国国籍,1948年3月生,高级经济师。1964年至1992年任宜 兴市香料厂厂长,1992年至1997年担任无锡申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开 始担任江苏雅克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荣获无锡市劳动模范、无锡市优秀共 产党员、宜兴市优秀厂长经理等荣誉称号。兼任中国阻燃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 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宜兴市国际商会副会长、无锡市乡镇企业家协会理事。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沈锡强先生持有本公司3,040,000股;沈锡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琦先生、沈馥先生为沈锡强先生之子;沈锡强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馥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 10 月生,获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曾在苏州丝绸纺织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工作。2002 年 7 月起 历任上海雅克执行董事、欧洲先科董事长、雅克化工营销副总。现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雅克、响水雅克执行董事、欧洲先科董事及负责人。 沈馥先生持有本公司34,200,000股;沈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锡强先生为沈馥先生之父,沈琦先生为沈馥先生之兄;沈 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仁铭先生,中国国籍,1938年11月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曾在中国 科学院化学所、兰州地质所从事科研工作,1974年起历任甘肃环境保护所所长、 甘肃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上海ITS公司实验室主任助理。2004年起担任本公司技 术总顾问。吴仁铭在环境保护方面拥有较深的造诣,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20余篇,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曾多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三等 奖,并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现任本公司董事、技术总顾 问,为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吴仁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仁铭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仁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陈传明先生,1957 年 9 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传明先生一直在南京 大学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教 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997 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并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 二等奖。现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并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润发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传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传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良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12 月生,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会计系主任。陈良华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会计 系获得博士学位,在东南大学获得博士后,是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管理会计委员 会专家成员。现兼任江苏琼花高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陈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良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良华先生曾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已取得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坚先生,1961 年 6 月生,博士学历,研究员,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化工 学院讲师、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 所长,化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分子科学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高分子物理和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 员,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高分子学科组组长)。兼任纤维改性材料国家 重点实验室主任(东华大学)。国家"十一五"863 计划新材料领域专家组首席 专家,国家 973 计划碳纤维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基础科技条件平台项目负责人。 中国材料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化学会副秘书 长。《高分子通报》、《化工新型材料》副主编,数种学术期刊编委。国际学术期 刊《Cellulose》国际编委。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TC202 国际主席。历年发表研 究论文 150 余篇,申请和授权专利 50 余项,编著书册、章节 13 本(章)。现兼 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徐坚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徐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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