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0月22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茅海燕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厦门合资建设平板电视结构模组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实际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5,100万元用于投资在厦门合资建设平板电视结构模组生产基地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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