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财务压力,减少公司利息支出。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4000万元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提升,确保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从而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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