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由专人送达。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的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0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0,432,279.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423,314.86元,减去2010年上半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7,043,227.91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812,366.03元。 公司拟以201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6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业务的全国化发展,利于公司跨区域扩张,同意公司名称中删除“广东”二字,新名称为“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PALMLANDSCAPEARCHITECTURECO.,LTD. 拟修改为: 中文全称: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ALMLANDSCAPEARCHITECTURECO.,LTD. 2、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拟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00万元。 3、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拟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9,200万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并对外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苗木基地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实现公司施工业务的快速扩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941.1万元用于新建苗木基地。本次项目的实施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原募投项目继续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苗木基地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安徽合肥和山东聊城设立办事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配合公司各区域业务的发展需要,加强公司总部与安徽、山东地区客户的沟通联系,同意公司在安徽合肥、山东聊城设立办事处。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建昌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赖国传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吴建昌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吴建昌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陆军、王绍增、邬筠春关于提名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我们未发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经我们了解,吴建昌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职责的要求,同意提名吴建昌先生担任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工程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开立各类保函),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为一年。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6日 附件: 吴建昌,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建昌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吴汉昌为同胞兄弟关系,吴建昌先生现在公司没有其他任职,没有在其他单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止2010年8月25日,吴建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81,340股,吴建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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