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00;
3、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2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0 年 7 月 16 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吉满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515.0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12%。公司的7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庄炜律师、陈贵阳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通过《修订的议案》;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15.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15.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15.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15.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15.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8日披露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使用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0,515.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8日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0,515.0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9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10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庄炜律师、陈贵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 7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