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0年11月29日15时,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临沭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监事杨艳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任期相同,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