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的概述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2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1,4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8,247,007.00元,以上募集资金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808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该项资金至现在共计购买设备支出人民币7,672,040.00元,手续费人民币231.14元,利息收入人民币945,375.1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91,520,111.03元。
本次拟使用"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及超募资金人民币9800万元共计人民币1.68亿元,购买博硕科技(江西)有限公司75%股权。
详细内容参照立讯精密投资公告2010-009。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共计安排四个募投项目,详细信息参照之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第186页)募集资金的运用章节,基本信息如下: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进度(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2011 年 2012 年
1 内部连接器组件生产项目 23,000 9,500 13,500
2 连接器生产项目 12,000 1,800 10,200
3 线缆加工生产项目 7,000 1,800 5,200
4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6,609 5,339 1,270
合计 48,609 18,439 30,170
其中"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原计划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为向上游垂直整合项目,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内部配套线缆需求。资金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铺底流动资金。该项目主要为公司目前及连接器扩产项目提供配套线材,年产各类线材33.60万千米。该募投项目相关的投资概算如下: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进度(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2011 年 2012 年
1 内部连接器组件生产项目 23,000 9,500 13,500
2 连接器生产项目 12,000 1,800 10,200
3 线缆加工生产项目 7,000 1,800 5,200
4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6,609 5,339 1,270
合计 48,609 18,439 30,170
该项目原计划由公司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项目计划建设厂房面积12,000万平方米,新增职工300人,假设线材以市场价格外销,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人民币20,0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94.68万元。经分析,该项目总投资利润率是25.64%,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是3.9年、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是2.93年。
根据公司经营策略及募投项目需求,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原实施主体为立讯精密,现变更为博硕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科技");原实施地点为江西省吉安县工业园凤凰新区,现变更为江西省吉安县工业园西区;原实施方式为自行组织实施,现变更为购买已有可满足募投项目需求的公司完成。
博硕科技的产品线由线缆加工、内部连接器和AC电源线等三部分组成。博硕科技现已经基本具备募投项目设计的线缆加工能力和规模,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博硕科技一期现有建筑面积22,000余平方米,计划二期厂房38000余平方米,有针对线缆加工的基本生产及检测设备300余台,可满足生产及检测的基本要求,该公司的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工业工艺布局满足立讯精密原计划的要求,对线缆相关的信号稳定控制技术、工艺技术、检测技术、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均满足立讯精密既定的项目要求,现有人员290人左右,可以满足既定人力资源需求。
该公司现生产及开发的线缆产品主要应用于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汽车等产品,包括USBCABLE、SATACABLE、HDMICABLE、1394CABLE、DISPLAYPORTCABLE等,不同线缆对信号传输要求不同;适应最终产品小型化需要,减少线缆体积,并保证线缆在弯曲等情况下正常传输信号。线缆所用到的原材料为塑胶和铜材,主要供应商均为国内外大型专业制造商,所需原材料均采用优质材料,产品质量可靠。该项目所需能源及动力主要为电和生活用水,分别由吉安市电力局和市政管网提供,供应充足。博硕科技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取得吉安市环保局项目建设验收合格证书,满足立讯精密原募投项目的计划要求。
故基于该公司现有的线缆生产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立讯精密原计划的"线缆加工生产项目"的需求。通过收购博硕科技实施"线缆加工生产项目",有利于快速完成研发和工程技术的积累,有利于快速完成募投项目的落实,节约时间成本,从而快速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另行实施"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对于博硕科技现有的内部连接器和AC电源线等相关产品,因和公司的产品均属于电子信息产品类别,且和公司的产品小类型形成互补的关系,故公司经过调研和分析,形成初步方案,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共同完成本次收购。收购资金人民币总计1.68亿元,具体使用安排为:使用募投项目"线缆加工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和超募资金人民币9,800万元。
(二)变更后项目的基本情况
1、拟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博硕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政卫;成立于2008年3月20日;注册资本美元1,446万元;注册地址为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和立讯精密募投项目地点基本一致,在同一个工业区,只是工业区内所属片区不同;现有股东为ASAP
INTERNATIONALCO.,LIMITED持股比例为75%,ASLINKPRECISIONCO.,LTD.持股比例为25%;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各类电线电缆、塑胶抽粒、塑胶五金制品、精密模具、数码电子、电子资讯产品系统装配、高/低频资料传输连接线、连接器、电脑周边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数据信号传输产品。
2、合营方的基本情况
合营方为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的ASLINKPRECISIONCO.,LTD.该公司为PegatronHoldingLtd.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内容为一般性投资和买卖业务。PegatronHoldingLtd.的注册地为英属开曼群岛,其投资方为台湾上市公司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硕联合")。
博硕科技的注册资本为美元1,446万元。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立讯精密出资美元1,084.5万元,持股比例为75%,拥有控股权;ASLINKPRECISIONCO.,LTD.出资美元316.5万元,持股比例为25%。
3、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必要性分析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连接器,连接线,博硕科技为和硕联合在连接器领域投资建设的子公司,主要为和硕联合提供连接器配套产品。收购项目完成后,公司的内部连接器产能将得到快速扩充,且博硕科技现已具备线缆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以较快的速度完成线缆生产配套,增强公司的价格竞争力。博硕科技的线缆自制已具备一定规模,同时在AC电源线领域已有相当积累,已取得26个国家的安规认证,并形成批量供货能力。
(2)可行性分析
立讯精密与博硕科技同属连接器行业,同处和硕联合的供应商体系,收入来源很大部分来自电脑产品市场,收购后有助于双方在业务、产品、市场快速形成合力,双方均在服务同一个大客户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些都将成为双方合作的良好基础。
(3)可能存在的风险
3C产业在金融危机之后迅速复苏,目前公司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长期来看连接器行业具有广阔的前景,但随着公司产能的不断扩大,行业的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立讯精密和博硕科技虽然在之前有过一些业务上的合作,但两个企业在经营风格、企业文化、管理方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双方合作之后需要一定阶段的磨合,若双方不能较快实现管理和文化融合,则可能对经营形成不利的影响。
4、其他
在公司对博硕科技7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原定募投项目--"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将由博硕科技进行实施,该项目不仅能够为公司目前及未来连接器扩产项目提供配套线材,还为公司迅速进入AC电源线等产品领域提供条件。
因收购项目所需资金,一部分来自于"线缆加工生产项目"自身的募集资金,另一部分来自于部分超募资金,因此,该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其它项目的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调整优化产品和项目投资结构,推进公司高起点战略发展;本次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调整优化产品和项目投资结构,推进公司高起点战略发展;本次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一)关于募投项目"线缆加工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
变更的主要原因是:博硕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线缆加工,由博硕科技实施"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可以减少生产建设的时间,迅速产生效益;博硕科技的生产地点与"线缆加工生产项目"原来的实施地点均处于吉安县工业园,与公司现有的生产体系非常匹配;江西省的综合生产成本较低,劳动力资源丰富。
募投项目"线缆加工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发生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通,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施的主体由立讯精密控股,投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基于以上情况,中信证券认为募投项目"线缆加工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发生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超募资金的使用
立讯精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博硕科技75%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用于立讯精密主营业务,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在尚未使用之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独立董事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出具了专项意见。
基于以上情况,中信证券认为立讯精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博硕科技75%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收购
立讯精密收购博硕科技75%股权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交江西省吉安市商务部门审批。
基于以上情况,中信证券认为本次收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立讯精密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其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使用方式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收购博硕科技(江西)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