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0]第01020125号《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截止2010年11月30日,本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4,578,177.98元。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 282,280,000.00 2,944,549.9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77,520,000.00 --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69,191,000.00 1,633,628.06 合计 428,991,000.00 4,578,177.98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10年12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578,177.9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0年12月1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578,177.98元置换上述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578,177.9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广田股份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广田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广田股份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