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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30000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30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函[2009]088号《关于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皖证监函字[2010]94号文《关于在安徽辖区新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内容,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公司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整改工作,先后完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的设立、自查、整改、接受公众评议、接受安徽证监局现场检查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积极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2009年11月,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推进,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接口和联系等;
  (二)2009年11-12月,认真自查,形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三)2009年12月,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四)2009年12月,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五)2010年1月-9月,接受公众评议;
  (六)2010年10月-11月,接受安徽证监局对公司的现场检查;
  (七)2010年12月,根据安徽证监局检查结果和公众评议情况,完成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报告,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2009年12月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针对自查的问题,公司一一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需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的规章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上市后,及时对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各项法律法规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公司于2009年12月份修订完善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并且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后,将以上制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予以公告。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2、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还需进一步充分发挥其职能。
  整改情况: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公司于2009年12月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并要求各委员会、各委员按照制度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治理及经营决策提供更多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3、公司有待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相关信息管理方面工作。
  整改情况:公司于2009年12月份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登记内幕信息披露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资料。公司要求公司外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内幕信息保密承诺书》,向其明确告知,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该内幕信息,不得买卖本上市公司证券,不得建议或配合他人买卖本上
  市公司证券,使其充分了解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诚信责任,以及违反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报备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并完善相关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公司结合安徽证监局皖证监函字〔2010〕103号《关于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并完善相关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信息披露工作从收集、整理、发布实质的运转按章行事。在信息报送环节,各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披露信息的报送工作;在收集、整理过程中,所有接触内幕信息的工作人员必须登记在册,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发布环节做到每个公告的发布都需经过董事长的审批。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4、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等投资者的提问工作,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已经披露的信息;公司也将继续认真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治理结构方面的意见。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5、作为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整改情况:公司定期向公司董、监、高邮箱发送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并且及时组织董、监、高学习监管政策。利用证券市场出现的一些案例向公司董、监、高宣传上市公司领导管理层的职责。以此不断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公司治理自觉性。
  公司还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安排公司董、监、高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安徽证监局组织的学习培训班,加强对新修订各项法规文件的学习与掌握,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工作能力,不断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规范运作的思想基础。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6、公司证券事务部已经建立,但人员尚未完全到位。
  整改情况:经过选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且及时参加了深交所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取得了任职资格。现在已经开展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双落实。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三、对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情况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投资者关系专用信箱,用于与公众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和建议。截止公众评议结束之日,公司未收到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安徽证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
  根据安徽证监局专项治理现场检查提出的要求,公司认真地进行研究,并逐项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10年6月6日收购浙江福韦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但截至检查之日,浙江福韦药业原股东广东京豪医药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抗乙肝病毒药物合成方法),仍未过户至浙江福韦药业。
  整改情况:公司与浙江福韦药业有限公司的合作方广东京豪医药取得联系后,积极协调办理专利产权(抗乙肝病毒药物合成方法)过户事宜,目前此事正在落实中。
  2、公司4月19日和7月7日,分别向合肥市高新区经贸局报送财务报表,但是对方单位签收人未按照规定在公司编制的《对外信息披露情况登记表》上签字,也未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整改情况:对于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疏忽,公司有关部门依照工作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惩戒,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目前,合肥市高新区经贸局相关领导已经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3、公司已根据我局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销售跨期报账问题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但销售费用跨期现象仍然未能彻底杜绝。
  整改情况:由于本公司销售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始终存在部分费用发生与报
  销结算的时间性差异。在编制财务报告预提销售费用时,首先,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暂时未确定金额的费用按相关的营销政策进行预估,其次,当取得相应的费用凭证时,冲抵相应的其他应付款中的暂估销售费用,从而保证费用和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防止以后期费用冲抵前期暂估销售费用的情况,公司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销售费用借款及报账工作的规定》,改进、优化销售费用的核算工作,提高销售费用统计的准确性。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4、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存在内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公司内审部门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2010年上半年发出商品情况进行监督。
  整改情况:目前公司审计部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2010年上半年发出商品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公司内审制度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公司审计部门增添了部门工作人员,并明确分工,以确保职责的履行;公司董事长专门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参加的公司内审工作会议,要求公司审计部按照内审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目前,公司审计部已制定了明年的审计工作计划。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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