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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农机(30002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9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0,967,3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9,264,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1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695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240万股,并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8,935万股。
  2010年6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7,870万股。截止目前为止,公司上市流通股份为4,480万股,扣除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后,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1,162,64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新明、王红艳和法人股东四川神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海名、周树权、郑品强、赵泽良、李贵刚、马先军、赖寒、彭商志、陈德、张永亮、李亚峰、张永忠、廖芙惠、刘颢、赖坤明、曾祥轩、赵永亮、邓永华、陈新碧、赵刚、桂乾刚、徐鉴、杜洪、李超、蒲鸿、曾晨东、郑舸、赵于毅、蒲虹斌、王晓英、陈程、陈军、傅旭辉、康天跃、黎云中、罗仁波、饶朝林、宋卫、田永康、王强、王再全、魏平、杨再军、曾勇、赵磊、郭俊辉、莫晓刚、刁海雷、蒋庆49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本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因公司增资扩股而持有的公司新增股份,除需遵守前款外,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总计转让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六十个月内,不全部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承诺:九鼎投资购买的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六个月前已发行的1,600,000股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公司回购;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九鼎投资持有的前述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的480,000股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新增股份,不超过九鼎投资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九鼎投资对公司增资而取得的3,200,000股公司股份,以及在该等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九鼎投资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衍生的所有公司股份,自前述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詹友林、陈定顺、陈敏英、杜俊中、段世铭、李尧、罗文嫚、龙彬、秦嗣芬、陈英、谭倩、徐叶、许文蓉、谢雪茂、杨成福、于钦、李琳、王敏、郑永秀、秦岭、张连鱼、陈骞、钟小玲、刘玉珍、周晓萍、毛蓉开、陈瑶、陈恳、胡雪辉、高传蓉、阿牛日格、刘浩、张玉生、张林凤34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因公司增资扩股而持有的公司新增股份,除需遵守前款外,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股东王新明、郑舸、曾晨东、赖寒、周树权、赵泽良、陈德、刁海雷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共同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法人股东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所做承诺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九鼎投资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本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九鼎投资因本公司增资扩股而持有的本公司新增股份,除需遵守前款外,九鼎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新增股份不超过九鼎投资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要求,公司法人股东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比招股说明书中更为严格的上市公告书中的限售承诺。
  除此以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其他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0,967,3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9,264,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4人。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股       备注 
                                  份数量      限售股数 
                                                           份数量 
                                                                      董事长兼总经 
      1           王新明        24,966,412 
                                                     0             0       理 
             四川神宇农业发展 
     2                          19,760,000           0             0 
                 有限公司 
     3            王红艳        16,419,000           0             0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 
     4                          12,480,000   3,680,000     3,680,000 
                 有限公司 
                                                                       质押股份 240 
      5           陈  瑶         5,460,000 
                                             3,060,000    3,060,000       万股 
     6            张连鱼         4,550,000   4,025,000     4,025,000 
     7            王海名         3,979,300    1,989,650    1,989,650 
      8           刘  颢         2,210,002    1,105,001    1,105,001 
     9            赖坤明         2,074,800    1,037,400    1,037,400 
     10           秦  岭         1,950,000    1,725,000    1,725,000 
     11           詹友林         1,560,000    1,380,000    1,380,000 
     12           赵于毅         1,456,000     728,000       728,000 
     13           赖  寒         1,406,600     703,300       351,650      董事 
                                                                      董事兼副总经 
     14           郑  舸         1,349,250 
                                               674,625       337,313       理 
     15           赵  刚         1,326,000     663,000       663,000 
     16           蒲虹斌         1,326,000     663,000       663,000 
     17           李亚峰         1,314,300     657,150       657,150 
                                                                      董事兼副总经 
     18           曾晨东         1,300,000 
                                               650,000       325,000       理 
     19           李贵刚         1,300,000     650,000       650,000 
     20           王晓英         1,212,900     606,450       606,450 
     21           周树权         1,115,400     557,700       278,850      董事 
                                                                      董事兼财务负 
     22           赵泽良         1,068,600 
                                               534,300       267,150      责人 
     23           李  超          900,900      450,450       450,450 
     24           郑品强          884,000      442,000       442,000 
     25           马先军          858,000      429,000       429,000 
     26           黎云中          788,866      394,433       394,433 
     27           张永忠          780,000      390,000       390,000 
     28           张永亮          780,000      390,000       390,000 
     29           陈  恳          780,000      690,000       690,000 
    30           王  强          728,000       364,000      364,000 
    31           杜  洪          709,800       354,900      354,900 
    32           张玉生          650,000       575,000      575,000 
    33            曾祥轩         650,000       325,000      325,000 
    34           胡雪辉          650,000       575,000      575,000 
    35           陈新碧          650,000       325,000      325,000 
    36           彭商志          608,400       304,200      304,200 
    37           杨再军          552,502       276,251      276,251 
    38           邓永华          527,800       263,900      263,900 
    39           陈  德          520,000       260,000       130,000   监事会主席 
    40           桂乾刚          499,200      249,600       249,600 
    41           赵永亮          468,000      234,000       234,000 
    42           龙  彬          468,000      414,000       414,000 
    43           郭俊辉          468,000      234,000       234,000 
    44           陈  英          410,340      362,993       362,993 
    45           钟小玲          390,000       345,000      345,000 
    46           刘玉珍          390,000       345,000      345,000 
    47           廖芙惠          390,000       195,000       195,000 
    48           段世铭          390,000       345,000      345,000 
    49           陈敏英          390,000       345,000      345,000 
    50           许文蓉          376,350       332,925      332,925 
    51           谢雪茂          376,350       332,925      332,925 
    52           秦嗣芬          376,350       332,925      332,925 
    53           刘  浩          376,350       332,925      332,925 
    54           罗仁波          365,962       182,981       182,981 
    55           陈定顺          354,544       313,635      313,635 
    56           陈  军          354,544       177,272       177,272 
    57           李  琳          280,468      248,106       248,106 
    58           徐  鉴          261,300      130,650        130,650 
    59           张林凤          260,000      230,000       230,000 
    60           杨成福          260,000      230,000       230,000 
    61           宋  卫          260,000      130,000        130,000 
    62           陈  骞          260,000      230,000       230,000 
    63           郑永秀          257,400      227,700       227,700 
    64           罗文嫚          234,000      207,000       207,000 
    65           李  尧          234,000      207,000       207,000 
    66           于  钦          214,500      189,750        189,750 
    67           杜俊中          214,500      189,750        189,750 
    68           饶朝林          205,400      102,700        102,700 
    69           周晓萍          195,000       172,500       172,500 
    70           高传蓉          195,000       172,500       172,500 
    71           陈  程          195,000        97,500       97,500 
    72           赵  磊          156,000        78,000       78,000 
       73          田永康        156,000      78,000      78,000 
       74          毛蓉开        156,000     138,000      138,000 
       75         阿牛日格       156,000     138,000      138,000 
       76          徐  叶        130,000     115,000      115,000 
       77          王再全        130,000      65,000       65,000 
       78          王  敏        130,000     115,000      115,000 
       79          蒲  鸿        130,000      65,000       65,000 
       80          莫晓刚        130,000      65,000       65,000 
       81          康天跃        130,000      65,000       65,000 
       82          魏  平        127,530      63,765       63,765 
       83          曾  勇        122,080      61,040       61,040 
       84          谭  倩        117,000     103,500      103,500 
       85          蒋  庆         52,000      26,000      26,000 
       86          傅旭辉         52,000      26,000      26,000 
       87          刁海雷         52,000      26,000       13,000  董事会秘书 
                                           40,967,35 
              合计             133,900,000            39,264,390       - 
  
  说明:
  (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公司股东王新明、王红艳和四川神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本次不解除限售,继续锁定;
  (2)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海名、周树权、郑品强、赵泽良、李贵刚、马先军、赖寒、彭商志、陈德、张永亮、李亚峰、张永忠、廖芙惠、刘颢、赖坤明、曾祥轩、赵永亮、邓永华、陈新碧、赵刚、桂乾刚、徐鉴、杜洪、李超、蒲鸿、曾晨东、郑舸、赵于毅、蒲虹斌、王晓英、陈程、陈军、傅旭辉、康天跃、黎云中、罗仁波、饶朝林、宋卫、田永康、王强、王再全、魏平、杨再军、曾勇、赵磊、郭俊辉、莫
  晓刚、刁海雷、蒋庆49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因公司增资扩股而持有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总计转让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六十个月内,不全部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根据承诺以上股东解限50%。
  (3)法人股东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九鼎投资购买的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六个月前已发行的1,600,000股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公司回购;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九鼎投资持有的前述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的480,000股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新增股份,不超过九鼎投资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九鼎投资对公司增资而取得的3,200,000股公司股份,以及在该等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九鼎投资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衍生的所有公司股份,自前述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公司回购。
  根据以上承诺,该法人股东本次可解限数量为:a、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六个月前购买的公司新增股份1,600,000股于2010年11月1日全部解限;b、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的480,000股于2010年11月1日解限50%;c、其余部分全部继续锁定;因公司2010年6月10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故该法人股东本次合计解限数为3,680,000股。
  (4)自然人股东詹友林、陈定顺、陈敏英、杜俊中、段世铭、李尧、罗文嫚、龙彬、秦嗣芬、陈英、谭倩、徐叶、许文蓉、谢雪茂、杨成福、于钦、李琳、王敏、郑永秀、秦岭、张连鱼、陈骞、钟小玲、刘玉珍、周晓萍、毛蓉开、陈瑶、陈恳、胡雪辉、高传蓉、阿牛日格、刘浩、张玉生、张林凤34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因公司增资扩股而持有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承诺,以上股东除因递交申请材料前六个月内因公司增资扩股而持有的公司新增股份锁定50%,其余股份全部解限;另:陈瑶因质押240万股未到期,故本次解限数须相应扣除其质押股数。
  (5)根据公司股东王新明、郑舸、曾晨东、赵泽良、赖寒、周树权、陈德、刁海雷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其持有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本总数的25%,并且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900,000     1,702,962     40,967,352      94,635,61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33,900,000                   40,967,352      92,932,64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32,240,000                   3,680,000       28,56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1,660,000                   37,288,352      64,371,64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1,702,962                      1,702,96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800,000    39,264,390                     84,064,390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78,700,000                                  178,7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此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关于吉峰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经核查,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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