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日下午15:30----16:00在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16号公司东区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1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9人,实际参加8人,监事史泽林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于海斌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海斌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海斌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薪酬体系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陈晨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