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9:30----10:30在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16号公司东区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越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300mmIC生产线自动物料搬运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0年4月30日国家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2011年项目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安排一批拟于2011年启动的项目在全国公开发布,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优势单位,组织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根据指南中的项目情况结合公司技术特点,公司拟申报“300mmIC生产线自动物料搬运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系统的国产化,不仅能够解决国内半导体厂家对国外设备的依赖,提高国际竞争力,还能够带动整个装备制造的产业链的发展,提升我国的装备制造能力和水平。公司通过该项目的研发与实施不但可以提高公司在洁净系统设计及优化技术、无接触供电技术、气流分析技术、系统可靠性技术、RFID物料识别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水平,同时也会提高公司未来在国内IC装备市场的领先地位,并为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通知要求,项目资金来源配置情况:国拨:地方:企业=1:1:1 根据可研分析,公司拟自筹经费不超过8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研发与建设。最终金额尚需根据国家批复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进行“300mmIC生产线自动物料搬运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申报,申报结果将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各地方(部门)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由专项总体组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筛选符合指南要求的单位提交专项办公室,由专项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正式评审和重点项目复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委托主承担单位”后确定。 地方配套资金已由辽宁省科技厅、沈阳市科技局出具承诺,承诺公司通过评审后以项目最终确定金额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 公司本次“300mmIC生产线自动物料搬运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申报是否能最终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取得专项办公室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后再行公告项目预算情况及项目相关规划等具体内容。 本次300mmIC生产线自动物料搬运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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