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7月27日下午13:30----14: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6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9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海斌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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