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 年7 月27 日上午9:30----11: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7 月16 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越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O 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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