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0 年5 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 年5 月7日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09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9 年末总股本142,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红利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2.7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6 月23 日;
除息日为:2010 年6 月2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 年6 月2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 年6 月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0 年6 月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20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594 金美欧
3 01*****681 黄永贤
4 08*****463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7-61806666-8982
咨询传真:0577-61801666
咨询联系人:王滨声 黄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