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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30003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20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8月4日(星期三)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会议时间:2010年8月4日(星期三)上午10: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0年8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3256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2日、8月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577—61806666—8982传真:0577—61801666
  联系人:王滨声黄娟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两小时,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议
  1审议《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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