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没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管理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0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678,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1,244,691.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7,055,308.57元,较250,0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募资金387,055,308.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02月0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作如下用途:
1、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4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已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过详细的讨论并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决定,决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出资设立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从事MFD等微特电机、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6,255.53万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新设的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后,对本次5,000万元超募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将组织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四、承诺事项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
2010年7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议案》,同意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根据2010年7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
公司制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金龙机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开始实施后,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和商业银行将签订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对该部分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金龙机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认为金龙机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对金龙机电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