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 在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字门营盘岭湖南中
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4名,所持(代理)股份46,2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157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500,000元(陆仟壹佰伍拾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250,000元(玖仟贰佰贰拾伍万元)”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1,500,000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2,250,000股,均为普通股。”
3、原公司章程: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为: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无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46,27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27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27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律师和叶剑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