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8月14日,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何晓明委托独立董事张晓凌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覃九三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85.07万元,同比增长73.03%;营业利润4,811.16万元,同比增长65.65%;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4,160.67万元,同比增长67.41%。
《201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推迟公司募投项目完成时间的议案》;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披露公司募投资金的1800万元用于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在现有深圳工厂腾出部分生产场地用于技术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原定完成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由于今年公司主营业务增长迅速,主要产品供不应求,为保证市场的供应和满足客户需要,公司决定暂缓腾出场地用于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此造成公司募投项目《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建设不能如期完成,公司预计2011年6月份惠州大亚湾生产基地可以建成投产,届时深圳工厂的部分生产将搬迁到大亚湾,为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腾出场地,因此公司决定完成时间由原来的2010年12月31日推迟到2011年12月31日。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周达文、郑仲天同时认为公司2011年12月31日完成《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建设尚存不确定性,放弃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的议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的议案》;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因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的议案》;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5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投资21,500万元在南通化工园区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该项目由公司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聘任孙春辉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审计部有关工作。
截止目前,孙春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孙春晖:男,33岁,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审计专业,会计师,注册税务师(CTA),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任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财务主任、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等职务。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