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临时议案由持有公司股份4.322%的股东陈中云先生提出,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议案》的临时议案。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0月24日(周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相关内容刊登在2010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0 年10月14 日,持有公司股份4.322%的股东陈中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在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议案》的临时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临时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增加临时议案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相关事项: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4日早上9:30 (四)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号楼3楼 (五)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六) 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它相关人员。 (七)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一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7月30日在巨潮网公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原为: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 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 股权投资(不包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事项;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 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50%以下的 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三)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 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 单项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 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五)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但是,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除外。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现修订为: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 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 股权投资(不包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事项;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 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50%以下的 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三) 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 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 单项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流动资金贷款,单项金额人民币10000 万元以下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保函额度及银行汇票额度等),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五)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但是,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除外。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二、会议登记方式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的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来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0年10月23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0年10月23日下午16: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86169393)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号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中云 2、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号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3、传真号码:0755-86169393 4、电话号码:0755-86169631 (二)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召开会议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赛为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 序号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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