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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为智能(30004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告知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核程序及内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其全文及摘要具体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整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关于开展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已经监事会审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会计管理及内控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聘任胡祝银、林必毅及周晓清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周晓清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周勇因兄弟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6日
  林必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36岁,本科学历,自动化控制工程师,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度全国智能建筑行业十大优秀设计师(工程)。1997年-1999年在电子部第五研究所的爱斯佩克公司任软件开发工程师,1999年-2000年在深圳市安嘉保实业有限公司任工程部经理,2000年6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技术中心总监,兼任广东省科技专家、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家、深圳自动化学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南山专家库专家。2008年5月-2010年10月曾任深圳市恒之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
  林必毅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且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祝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33岁,硕士,中共党员,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工程师。2001年进入公司,先后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建筑智能事业部总经理。
  胡祝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且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晓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46岁,本科学历,高级工工程师,中共党员,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造价师。1984年-1987年任安徽省舒城县水电局助工;1987年-2000年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2005年任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铁路智能事业部总经理。2008年5月-2010年10月曾任深圳市恒之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周晓清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且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周勇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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