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41.3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1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6,533,088.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2,966,911.83元,超募资金人民币317,966,911.83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0)验字H-001号《验资报告》。
为合理使用超募资金,且本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正积极进行调研、论证新项目,目前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公司郑重承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今后也不会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谨慎实施,以促进公司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和营销服务网络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会尽快确定并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