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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30005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8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201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目标,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自查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
  1、2010年5月,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领导及工作小组,正式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罗祥波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王荣聪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2、2010年5月到6月,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对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2010】148号)等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3、2010年6月17日,公司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众评议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
  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公告了《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供广大投资者查阅,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员工对公司治理状况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为了使社会公众、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员工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评议活动,公司还披露了专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网站平台,接受社会公众、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员工关于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评议信息。
  三、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
  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积极探索,积极构建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
  公司将每周一定为公司固定的投资者电话接待日,将每年5月19日定为投资者现场接待日,并安排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的投资者调研接待。此外,公司网站上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巨潮咨询网上设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http://chinairm.p5w.net/ssgs/index.jsp?code=300056)、公布专门邮箱用于回答投资者的书面咨询。
  投资者关系作为公众公司对外关系之一,也是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不断探索和创新适合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维护。
  2、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
  整改情况:为切实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要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同时要求公司经营班子积极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为了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向各委员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有关发展趋势,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更好地履行委员会的职责。
  此项工作是长期性的,需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订或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公司经营管理方面,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制订《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了经营层的授权;
  (2)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增加公司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制度;
  (3)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4)制订《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建立公司应急管理机制。
  上述制度已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也已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根据监管部门以及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
  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情况:公司注重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培养,要求以上相关人员自觉随时关注证券法律法规的发布。公司正在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以上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
  (1)积极组织以上相关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学习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证券法规、监管信息、案例教育等。比如
  2010年7月24日—25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厦门监管局组织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厦门证监局下发的监管简报、案例评述等均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研读,等等。
  (2)接受保荐机构的定期培训。
  (3)由董事会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机会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等方式组织以上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通过以上工作,帮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规范执业行为,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最新政策法规以及完整法规框架、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与趋势及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与原则,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四、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效果评价
  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自身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整体认知和改善。经过此次治理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规范运作的意识,公司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显著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形成了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良性互动。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量,保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真正通过公司治理为公司带来长远价值。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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