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5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0 年 6 月 17 日至 2010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公司通过合理的安排, 共计使用 1,2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1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将 1,2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 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 用部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