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文权主持。 本次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 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所议事项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 心业务(技术)员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有效的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630 万份,预留 70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草案摘要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本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一、二、三项议案尚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有关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和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包括股东情况、 规范运作、独立性、透明度等方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 我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实 现长远发展目标的基础。公司应根据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各项制度, 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严格遵守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流程,公司应结合监管部门的 检查意见和社会各方的监督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计划,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和 健康的发展。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18 日
)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