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10年11月1日17: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鲍一青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本议案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一致认为: 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