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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5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14日上午9:30时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已满,第二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确定冯毅先生、冯华先生、冯军先生、李国荣先生、李四平先生、陈铁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经董事会提名,确定樊汉卿先生、鞠建华先生、向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按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详见附件三)。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经逐项表决,上述九名候选人各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3
  附件一: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EMBA。曾任湖南衡阳振湘油墨厂技术部经理、销售经理、长沙交通学院油墨厂副厂长、肇庆油墨厂副厂长。为“天龙油墨”之创始人,自公司成立后,一直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冯毅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3450.99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1994年曾任肇庆油墨厂技术员、技术经理;现任上海亚联执行董事及杭州天龙监事。
  冯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持有公司股份623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1993年曾任肇庆油墨厂车间主任;1997年曾任青岛天龙总经理;2004年曾任武汉天龙总经理;现任武汉天龙执行董事及青岛天龙监事。
  冯军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持有公司股份622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国荣先生:财务负责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生。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5年曾任湖南衡阳县建材厂财务科长;1994年曾任衡阳县水泥厂厂长;1999年曾任湖南裕佳农业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曾任天龙油墨财务总监助理;2007年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李国荣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持有公司股份9.26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铁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1999年曾任北京天虹业务员、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天虹总经理。
  陈铁平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持有公司股份62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四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1993年曾任肇庆油墨厂技术员;现任杭州天龙总经理。
  李四平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6.5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鞠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94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广东肇庆学院(原西江大学)任教,曾任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副教授。2001年1月至2006年8月在广东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曾任质量控制部主任、审计四部主任、总会计师。2006年8月转所加入佛山市众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兼任北京中裕通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肇庆市国资委财务顾问、肇庆市中裕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樊汉卿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38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1962年曾任化工部锦西化工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工程师;1979年曾任杭州化工研究所所长;1989年以访问学者身份前往美国辛辛那堤大学访问交流;1990年曾任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部长;现任全国油墨行业信息中心主任。
  樊汉卿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向颖女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3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级讲师、副处长以及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办副处长、处长、特派员助理、副特派员。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向颖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樊汉卿先生、鞠建华先生、向颖女士,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樊汉卿先生、鞠建华先生、向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樊汉卿_________鞠建华_________向颖_________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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