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700万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甲方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之约定,公司决定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账号:044463845016944208094001)中的募集资金以下表所示的存单方式存放: 存入方式 存单号 金额(万元) 期限 6个月定期存款 16944208211001 20,000.00 2010年6月3日至2010年12月3日 7天通知存款 16944208213001 8,530.59 2010年6月3日起 二、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8012100133211)中的募集资金以下表所示的存单方式存放: 存入方式 存单号 金额(万元) 期限 7天通知存款 8013200045921 3,000.98 2010年6月2日起 三、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账号:216400100100015868)中的募集资金以下表所示的存单方式存放: 存入方式 存单号 金额(万元) 期限 7天通知存款 8013200045921 6,470.43 2010年6月3日起 以上所有以存单存放的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计息,并将在存单解除或提前支取后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上所有存单都不得质押。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