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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6
						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5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于公司会议室采取了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至11时
    三、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宾馆3楼大会场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79号
    上海市区至会场公共交通:老成都北路大沽路搭乘沪青高速快线或普安路搭乘沪青专线至青浦汽车站后转青浦1路或青浦3路至青浦宾馆下。
    上海市区至会场自驾车路线(距离人民广场约39KM):延安高架路—沪渝高速(G50)—赵巷出口—沪青平公路(G318)—青浦公园东路—青浦公园路—青浦城中北路。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2、《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5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02)中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
    五、会议出席的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0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采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同样有效。信函请寄以下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1703。传真:021-59867578。
    七、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八、会务联系人:顾渊辞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大会联系电话:021-59867500,联系传真:021-59867578。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
    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表决意见
    序
    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2 《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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