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3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佟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