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0年10月25日下午1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时浩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加经营利润,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从“年产200万片超高压、特高压钢化玻璃绝缘子扩建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保证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