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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30006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2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发出通知。2010 年 12 月 1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坚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 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的议案》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修订《高层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以及为进一步加强对高层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特对本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号	原条款	原内容	修订后
  条款	修订后内容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2
  第五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1、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一年内;
  2、高层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 转让股份不得超过 50%;
  3、高层管理人员承诺限售期 限并在该期限内;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五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1、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
  2、高层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3、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离职 的,自离职后半年内;离职半年后 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份不得超过
  50%;
  4、高层管理人员承诺限售期限 并在该期限内;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 守上述规定。
  3
  第二十 八条
  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离任并委 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登记结 算公司自其申报离任之日起 6 个 月内将其持有和新增的本公司股 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所 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 动解锁。
  第二十 八条
  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 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登记结算公 司自其申报离任之日起在规定期限 内(不少于 6 个月)将其持有和新 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 期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 份全部自动解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高层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
  名确定赵坚先生、赵晓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确定
  程浩忠先生、彭一浩先生、何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 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 会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 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12月2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坚,男,中国籍,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8 年-1992 年就职于东阳市巍山液化气站任站长,1992 年-1999 年就职于东阳市 煤气用具厂任厂长,2000 年-2007 年就职于浙江坚利美钢瓶制造有限公司任执 行董事。2007 年 11 月 27 日担任浙江金利华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技术负责人,2009 年 6 月起至今兼任浙江坚利美 钢瓶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坚先生于 1996 年任浙江省东阳市机械行业协会 副会长,于 2007 年获得金华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作者称号,于 2008 年任浙江省高 级经济理事会理事,于 2008 年 12 月 22 日获得金华市金东区首届"青年创业之 星"荣誉称号,2009 年 2 月获得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称号。赵坚先生持有本 公司股份 27,670,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2%,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是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康先生之父,是公司董事、总经理赵晓红先生 之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晓红,男,中国籍,1966 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1992 年-1999 年 就职于浙江省东阳市煤气用具厂任副厂长,2000 年-2003 年就职于浙江坚利美 钢瓶制造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 2003 年起至 2007 年 11 月 26 日担任浙江金利 华电气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 年 11 月 27 日至 2007 年 12 月 20 日担 任浙江金利华电气有限公司的监事。2007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兼总经理。赵晓红先生于 2007 年起至今任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工商联合会副会 长,于 2007 年起至今任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于 2008 年任第 二届金华市金东区政协委员会委员,2010 年 2 月起至今任第二届金华市金东区 政协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赵晓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07,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35%,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坚先生之弟,是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康先生之叔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浩忠,男,中国籍,1962  年出生,电力工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6 年-1988 年就职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电子电气系任助教,1988 年-1993 年就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力工程系任讲师、副教授,1993 年-1994 年就职于日 本广岛大学工学部任研究员、高访学者,2001 年 6 月-2001 年 9 月就职于美国 MIT、UC Berkely、UF、UMR 等大学任访问教授。自 1995 起至今担任上海交通 大学电力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教授、系主任、研究所所长,于 2004 年任上海市 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国家科技部 863 磁悬浮牵引供电专家组成员,于 2005 年任《大辞海》分科(电气工程)主编。于 2007 年 12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程浩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程浩忠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彭一浩,男,中国籍,1977 年出生,博士,会计全国领军人物、公职律师、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0 年-2002 年就职于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任 财务经理,2002 年-2004 年就职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法律事务部业 务主管,2004 年-2007 年分别就职于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 副主任、上海市青浦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任副主任。自 2007 年起至今担任上 海西郊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彭一浩先生于 2004 年任上海市青浦 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常务委员,于 2007 年任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委员,2010 年起 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09 年 2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一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彭一浩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何海英,女,中国籍,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 年-1999 年就职于浙江东阳审计师事务所任部门主任。自 2000 年起至今担任东阳明鉴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7 年 12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何海英女 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何海英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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