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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30007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12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收到了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体化高清视频终端设备购销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3,186,250元整。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标的:一体化高清视频终端 
    3、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工作日内交货新并将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在《设备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视为乙方已履行了设备交付义务。 
    4、合同金额:人民币13,186,250元整 
    5、生效时间:2010年10月11日 
    6、付款条件:甲方最多分三次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款项,第一次付合同款20%,第二次付合同款70%,第三次付款为合同款的10%。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购买方基本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 
    法定代表人:杨超; 
    注册资本: 28,264,705,000元人民币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及18日分别在纽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2009年度:2201.55万元人民币 
    2008年度:92.90万元人民币 
    2007年度:514.26元人民币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很好,具备很强的履约能力。 
    4、合同当事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合同预计于2010年内全部实现收入,将对公司2010年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之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应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后的3年。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故存在保证金被没收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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