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股份”或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2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56.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343.2万元,超出原募集计划投资项目所需金额52316.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2973号《验资报告》,并已将全部净募集资金存
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合理使用超募资金,且本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正积极进行调研、论证新项目和一些并购机会,目前超募资金尚未使用。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谨慎实施,促进公司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和营销服务网络的完善,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会尽快确定并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