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现将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公告如下: 一、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4月26日《关于核准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3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738,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4,261,900.00元。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44,105,000.00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600,156,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5月11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第 16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情况 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已使用6,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首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已于2010年6月9日对外披露。 公司于2010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二)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18,00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手机、数码产品精密结构件扩建项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二)已于2010年8月24日对外披露。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二)的议案》。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落实具体使用计划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金额为36,015.69万元。 三、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安排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经谨慎研究,决定本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如下: 公司计划使用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从而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其余31,015.69万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最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妥善安排其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在实际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 关于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 公司今年以来,随着设备的持续投入,产能有了较大增加,2010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8.36%。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带来了生产经营资金占用的增加,2010年第三季度末,应收账款、存货余额较年初分别增加4172.98万元、8867.48万元。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从“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21,421.69 万元中,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目前,公司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也即将到期,现有的流动资金已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计划使用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278万元,从而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因此,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五、 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六、 审议意见 2010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的议案》,同意用上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 2010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的议案》,同意用上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 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对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在《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可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 八、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劲胜股份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能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劲胜股份减少利息负担约278万元,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劲胜股份2010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使用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本次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5,000万元,公司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累计未超过“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20%;劲胜股份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劲胜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的议案》已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获得了劲胜股份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劲胜股份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没有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劲胜股份上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发表的《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劲 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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