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容桂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详细内容于2010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 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帐号为44001779108053011922,截止2010年6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421.6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技改扩建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1,421.00万元,其中:期限为6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张,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账号为44001779108049081218*000*45,开户日期为2010年06月07日;期限为3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张,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账号为44001779108049081218*000*44,开户日期为2010年06月07日;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21.00万元,账号为44001779108049081218*000*46,开户日期为2010年6月7日。 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61.2748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0年7月8日,执行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10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第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技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技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新设方式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9月16日从本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全资子公司厂房规划设计费45.09万元。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中,对于定期存款时间到期的资金,公司决定将其转存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001779108053011922),并转出10,000.00万元存入公司在东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账户。公司已于2010年12月9日,执行了上述决定。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001779108053011922)余额中的7500.00万元转为六个月定存(账号为44001779108049081218*000*51)。以上业务办理后,截止2010年12月21日专户余额为8,938.76万元,其中,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21.00万元(对于此部分募集资金,公司近期会将大部分金额转为定期存款方式)。 对于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容桂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作定期转存处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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