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9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33元/股,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工作已于2010年10月8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0年9月30日公布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52个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569,789.5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3,150万股。
二、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通过网下发行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20万股,有效申购为13,15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2.43346007 %,认购倍数为41.09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网下发行所有配售对象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及获配股数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数量(股) 获配股数(股)
1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2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000,000 48,669
3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100,000 26,768
4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500,000 36,501
5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00 77,870
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5月15日) 3,200,000 77,902
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24,334
8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00 77,870
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00 77,870
10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00 77,870
1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0,000 36,501
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00 77,870
1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3,200,000 77,870
1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200,000 77,870
1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1,400,000 34,068
2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 数量(股) 获配股数 (股)
1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3,200,000 77,870
1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3,200,000 77,870
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000 77,870
1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24,334
2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24,334
2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73,003
2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48,669
23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73,003
24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200,000 77,870
25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300,000 55,969
26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200,000 77,870
2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2月24日) 1,600,000 38,935
2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5月30日) 1,000,000 24,334
2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200,000 77,870
3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200,000 77,870
3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200,000 77,870
3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3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34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3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3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智远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00,000 43,802
3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1月4日) 1,600,000 38,935
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8月26日) 1,800,000 43,802
3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月15日) 3,200,000 77,870
4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4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42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融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3月25日) 3,200,000 77,870
43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6月22日) 1,000,000 24,334
4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7月6日) 3,200,000 77,870
3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 数量(股) 获配股数 (股)
4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4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4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200,000 77,870
48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金泉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5月21日) 2,200,000 53,536
4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000,000 48,669
5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8月5日) 2,000,000 48,669
5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月5日) 1,400,000 34,068
5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500,000 36,501
合计 131,500,000 3,200,000
注:1、上表内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发行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电 话:(010)846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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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欣亮、陈石磊、梅辛欣、卢小萌、唐雷
发行人: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