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人,分别为:李林杰、栾承岚、杨星。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林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国都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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