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3号文核准,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富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50元(“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9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115,01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69,884,990.00元,与预计募集资金802,270,000.00元相比,超募资金为1,067,614,990.00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出具了中审国 际验字【2010】第0102002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一、关于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 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346.8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12,65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偿还银行贷款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8,346.8 万元, 按下表述贷款利率计算可减少利息负担约161 万元。具体情况为: 序号 借款金额 借款银行 款项性质 借款日期 到期日 利率 1 3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信用借款 2010.02.10 2011.02.09 5.31% 2 30,000,000.00 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信用借款 2010.06.21 2011.06.21 5.31% 3 23,468,000.00 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商业发票贴现 2010.08.24 2010.11.26 4.37% 总计 83,468,000.00 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规模迅速增加,原材料采购、设备投入规模均显著提高,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2,65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如下: (1)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及10月11日分别归还了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商业票据贴现贷款962.81万元和2,675.99万元,这些到期贷款的归还减少了公司流动资金3,638.80万元。 (2)201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随着公司市场份额和销量的扩大,尤其是随着移动通信行业下半年销售旺季的到来,2010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和存货较2009年12月31日有较大的增幅,但同时也占用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公司的营运资金紧张的情况逐步显现。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27,097.48万元,较2009年12月31日增加7,898.90万元,增幅为41.14%;2010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余额为12,349.87万元,较2009年12月31日增加5,360.57万元,增幅为76.70%。 (3)随着中国移动TD四期建设的加快,为保证对TD四期产品的供应,公司进行了较多的备货,存货储备和产量都有一定程度增加,需要相应增加流动资金。同时为了避免原材料的波动,公司需在适当的时候增加备货,并及时支付货款,以提高议价能力,进一步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这同样需要流动资金的支持。 (4)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成长,流动资金需求不断扩大,如果依赖银行贷款解决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负担,而且由于贷款需要审批等程序也会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2010年度经营目标,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公司计划用超募资金12,653.2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按201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703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346.8万元归还银行借款;使用12,65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武龙、耿建新、谭建荣对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346.8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银行借款,使用12,65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46.8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银行借款;使用12,65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部分未到期的银行借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46.8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银行借款;使用12,65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认为: 1、大富科技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346.8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和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2,653.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大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346.8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653.20万元有利于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大富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346.8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653.2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全体董事同意,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大富科技超募资金总额为106,761.50万元,本次用于偿还银行贷款8,346.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为12,653.20万元,超募资金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符合有关规定; 5、大富科技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基于上述意见,西南证券认为大富科技此次以使用超募资金8,346.8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653.20万元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西南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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