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9.50元(“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19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011,501.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6,988,499.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大富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机电”)前期己分别以自有资金投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10年9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74,248 1,498.75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979 1,125.61 合计 80,227 2,624.36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624.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0】01020126号《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624.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624.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资料后出具了《对用募集资金置换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624.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24.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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