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49.80元,募集资金总额19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011.5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6,988.5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议案》和《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目前,公司已经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和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公司已分别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9130155200000334,截止2010年10月26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97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19409423218097001,截止2010年10月26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4,248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55914316710222,截止2010年10月26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6,761.5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西南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西南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西南证券的调查与查询,西南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玎、田磊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提供对账单,并抄送西南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西南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西南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西南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西南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西南证券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西南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西南证券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3年12月31日解除。
依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公司使用"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1,125.61万元置换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使用"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498.75万元置换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346.8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12,65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超募资金21,000万元。
依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决定在上市后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截止2010年11月19日,公司在各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帐户与通知存款帐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及具体存放方式如下:
(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帐户与通知存款帐户余额为人民币4,842.03万元,具体存放方式为:
序
号 存款 帐号 金额(万元) 期限 利率 备注 存款日 到期日
1 定期存款 79130167030000308 500.00 一年 2.50% 1 份存单 2010.11.19 2011.11.19
2 定期存款 79130167030000316 500.00 一年 2.50% 1 份存单 2010.11.19 2011.11.19
3 定期存款 79130167030000324 200.00 一年 2.50% 1 份存单 2010.11.19 2011.11.19
4 定期存款 79130167020000193 400.00 六个月 2.20% 1份存单 2010.11.19 2011.5.19
5 定期存款 79130167020000208 400.00 六个月 2.20% 1份存单 2010.11.19 2011.5.19
6 定期存款 79130167010000149 600.00 三个月 1.91% 1份存单 2010.11.19 2011.2.19
7 定期存款 79130167010000132 753.39 三个月 1.91% 1份存单 2010.11.19 2011.2.19
8 通知存款 79130167330000107 1,250.00 1.35% 1份存单 2010.11.19 七天前通知
9 活期存款 79130155200000334 238.64
合计: 4,842.03
(二)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帐户与通知存款帐户余额为人民币74,248万元,具体存放方式为:
序
号 存款 帐号 金额(万元) 期限 利率 备注 存款日 到期日
1 定期存款 819409423218211001 10,000.00 二年 3.25% 10份存单 2010.11.18 2012.11.18
2 定期存款 819409423218211001 15,000.00 一年 2.50% 15份存单 2010.11.18 2011.11.18
3 定期存款 819409423218211001 20,703.00 六个月 2.20% 20份存单 2010.11.18 2011.5.18
4 活期存款 819409423218097001 28,545.00
合计 74,248.00
(三)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帐户与通知存款帐户余额为人民币85,761.50万元。具体存放方式为:
序号
存款 帐号 金额(万元) 期限 利率 备注 存款日 到期日
7559143167800050
3\517\298\308\31
1\325\339\342\35
1 定期存款 6\360\373\387\39 22,800.00 二年 3.25% 23 份存单 2010.11.19 2012.11.19
0\400\414\428\43
1\445\459\462\47
6\480\493
7559143167800001
2 定期存款 5,000.00 一年 2.50% 5 份存单 2010.11.19 2011.11.19
3\27\30\44\58
7559143167800008
9\92\75591431678
3 定期存款 000102\116\120\1 10,000.00 六个月 2.20% 10 份存单 2010.11.19 2011.5.19
33\147\150\164\1
78
7559143167800062
3\637\640\654\66
4 定期存款 10,000.00 三个月 1.91% 10 份存单 2010.11.19 2011.2.19
8\195\205\219\22
2\236
7559143167800018
5 定期存款 800.00 三个月 1.91% 2010.11.19 2011.2.19
1
7559143167800087
6 通知存款 700.00 1.35% 1 份存单 2010.11.19
7 七天前通知
7559143167800024
7 定期存款 0\253\267\270\28 5,000.00 三个月 1.91% 5 份存单 2010.11.19 2011.2.19
4
7559143167800067
1\685\699\709\71
8 定期存款 2\726\730\743\75 15,000.00 一年 2.50% 15 份存单 2010.11.19 2011.11.19
7\760\774\788\79
1\801\815
7559143167800053
4\548\551\565\57
9 定期存款 10,000.00 六个月 2.20% 10 份存单 2010.11.19 2011.5.19
9\582\596\606\61
0\520
7559143167800082
10 定期存款 9\832\846\850\86 5,000.00 三个月 1.91% 5 份存单 2010.11.19 2011.2.19
3
7559143167800006
11 定期存款 1,461.499 六个月 2.20% 2 份存单 2010.11.19 2011.5.19
1\75
12 活期存款 755914316710222 0
合计: 85,761.499
公司承诺如下:
(一)针对上述具体定期存单和通知存款存放方案公司将与各专户银行和西南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对于上述定期存单和通知存款,公司不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向专户之外的其他银行账户划转资金,并且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和通知存款终止后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西南证券。
(三)公司不针对以定期存单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四)对于转入公司在各专户银行开立的多个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