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2010年12月17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云亭工业园区公司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2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湖南宝利沥青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投资设立吉林宝利沥青有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16日(星期四)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阴市云亭工业园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21442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陈永勤、仰凯锋,联系电话:0510-86017012、80282355,传真号码:0510-86158880。 五.备查文件《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仅授权表决部分议案或对议案有明确赞同、弃权或反对授权的请注明)。 委托人姓名(盖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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