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2月17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沈金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现场、通讯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仁和支行; 户名: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账号:051001040005387; 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年新增20万台不锈钢冲压焊接离心泵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户名: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账号:95200154500000385; 该账户用于公司年产2000套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户名: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账号:79718100456613; 该账户用于公司海水淡化高压泵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仁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详见《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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