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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60005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3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邮寄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1名,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拟将原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代表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董事(除职工代表外)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修订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2、拟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二、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确认由股东方推荐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下:李水荣、李彩娥、沙伟斌、王维和、林春海、高勇、翁国民、杨鹰彪、田捷。其中,翁国民、杨鹰彪、田捷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表示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声明见附件2。
    三、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宁波南苑饭店;
    3、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于2010年5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授权的形式(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6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5)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6办公室
    邮编:315803
    6、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李水荣:男,1956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曾获全国乡镇企业家,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功勋民营企业家,第七届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杭州市十大贡献企业家,萧山区"十五"时期杰出工业企业家等称号;历任萧山益农围垦指挥部经营部经理,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荣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会长、杭州市商会副会长,萧山区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等职;现任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董事,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李彩娥: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获2008年萧山区劳动模范,杭州市萧山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历任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荣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荣翔化纤有限公司董事,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监事等职。
    沙伟斌:男,中共党员,1977年出生,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经济师;历任华泰证券武汉营业部市场部经理,浙江荣盛化学纤维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
    王维和:男,57岁,曾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宁波开发区联合(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宁波开发区联合(集团)股份有限总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林春海:男,1971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驻法机构财务部负责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总部金融部经理。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事业本部)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高勇:男,52岁,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加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集团办副主任、总裁办副主任,1997年起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翁国民个人简介
    翁国民,男,1964年9月生,浙江萧山人,法学博士,教授。
    学习及工作经历:
    1985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
    1988年-1992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姚梅镇先生与余劲松先生,获得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001-2005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沈四宝教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96-1997年,在德国WURZBURG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并于2002年参加司法部与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国际反倾销赴欧洲培训团。曾先后应邀在德国WURZBURG大学和韩国东亚大学作短期讲学。
    1985-1998年,任教于原杭州大学法律系;
    1998年-2009年9月任教于浙江大学法学院、光华法学院;
    2009年9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担任法与经济学研究所执行所长。
    杨鹰彪个人简历
    一、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 杨鹰彪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2.9 籍贯 江西鹰潭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学历 大学本科 学位 经济学学士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1982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商业财会专业
    研修经历 1998年1月于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专业技术职称 会计学副教授 现任职务 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工作及任职情况
    1.1978.10 ~ 1982.7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学习,学生
    2.1982.8 ~ 1988.11 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助教
    3.1988.11 ~ 1992.5 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讲师
    4.1992.5 ~ 1993.6 浙江省天台县财税局挂职,局长助理,讲师
    5.1993.6~ 1998.11 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讲师,系副主任与党总支副书记
    6.1998.11 ~ 1999.10 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副教授,系党总支副书记
    7.1999.11 ~ 2002.10 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任教,副教授,党总支副书记与书记
    8.2002.11 ~ 2009.12 浙江财经学院审计处,处长,副教授
    9.2010.1 ~ 至 今 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任教,党总支书记,副教授
    田捷个人简历:
    田捷,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的专业主要为模式识别。
    主要工作与学习经历:
    1997年至今,中科院自动化所,研究员;
    1995-1996,美国宾州大学,博士后;
    1993-1995,中科院自动化所,副研究员;
    1989-1992,中科院自动化所,博士学位;
    1987-1989,西北大学计算机系,讲师;
    1984-1987,西北大学数学系,硕士学位;
    1982-1984,安徽师范大学数学系,助教;
    1978-1982,安徽师范大学数学系,学士学位。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声明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翁国民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10年04月26日
    附件: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翁国民,作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翁国民
    2010年4月28日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杨鹰彪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10年04月26日
    附件: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鹰彪,作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鹰彪
    2010年4月28日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田捷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10年04月28日
    附件: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田捷,作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田捷
    2010年4月28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以下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1、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选举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李水荣 李彩娥 沙伟斌 王维和 林春海 高勇 翁国民 杨鹰彪 田捷 李居兴 陈建华 康学敏
    委托人签名(盖章):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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