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年8月30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设立福田德国汽车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关于成立德国汽车科技公司的情况介绍 目前,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已成为汽车业的共识,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是实现国内汽车企业缩小与国际研发水平的有效途径。 为了利用和吸收海外的汽车研发技术,加快福田汽车研发水平的提升,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是必然的选择。在德国设立研发中心不仅可以利用当地的研发资源来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加快公司的研发能力与世界先进汽车技术接轨,而且还可以为公司储备研发技术人才,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专门委的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投资委、审计/内控委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合资项目是可行的,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10年9月2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福田德国汽车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出资500万欧元(约4260万人民币,以2010年7月29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中间价8.52计算)成立福田德国汽车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德方相关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主要负责电池、电子控制系统等的研发,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德国斯图加特市。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