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贝岭)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200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拨款)的通知》(财企[2009]391号)要求,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1,536万元人民币划拨给上海贝岭,用于上海贝岭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性质为资本性支出,该款于日前已到帐。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