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5月22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其中肖军授权宋卫东,郭莎莎授权刘新明,杨洁授权樊虎,李志文授权张世潮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聘任魏相永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2日 附:魏相永同志简历 魏相永: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硕士学历。1991年8月至1994年10月任山东铝业公司工程公司会计;1995年11月至1999年9月任山东都瑞轮毂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山东铝业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东方伟业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乌达发电(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27日起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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