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8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0年4月1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宋晓先生主持,董事长宋建波先生以书面方式委托董事宋建鹏先生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代为行使投票权,经认真审议,通过举手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拓展业务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用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晋文琦、纪卫群、梁坤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
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人对上述事项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以下两个银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年产22万吨轨道交通用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该专户仅用于本次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1、帐号:160603601920004076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2、帐号:370016668810501499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公司龙口支行黄城分理处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