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上午8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0年8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宋晓先生主持,董事长宋建波先生以书面方式委托董事宋建鹏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代为投票表决。经认真审议,通过举手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了公司28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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