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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60026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降低财务成本和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已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或“华电财务”)签订包括资金统一结算业务、综合授信业务、存款业务在内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披露。同时,为了保证本公司的资金安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出具了相关承诺,本公司也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使投资者更详细的了解上述事项,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华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华电财务公司具备经营资质
  华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7号文批准,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财务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华电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依法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负盈亏,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资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持有华电财务公司46.875%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华电财务公司的业务和风险状况
  华电财务公司是以加强华电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华电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按照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立足于集团、服务于集团,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取得了较大发展。
  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目前,华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盈利情况良好,各项风险监控指标均符合银监发[2006]96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资产状况良好。
  二、本公司和华电财务公司已建立了系统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本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建立了相应的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2009年8月,本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对华电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其中涉及到的部分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第四条第二款:如华电财务公司未能清偿本公司的存款,本公司有权根据与华电财务公司签订的本《金融服务协议》中相关条款中止金融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的规定,向相关责任方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
  第五条第三款:华电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须在保证本公司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华电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华电财务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义务以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本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专门制定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
  针对与华电财务公司之间的资金业务,本公司2008年3月31日在原有《国电南自内部控制制度》和《国电南自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基础上,专门制订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并于2009年7月28日进行了修订。该内部控制制度对本公司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提供的所有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资金结算、借款和其他金融服务建立了系统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存款的终止和清偿、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等均做出了明确约定。
  该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明确规定,本公司于华电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不高于华电财务提供给本公司的当月贷款余额。
  3、华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建立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
  作为国有大型发电集团的财务公司,华电财务公司依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下设了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等机构,制定了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制度,内部控制较为健全。
  三、华电集团对本公司资金安全的承诺
  为保证本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华电集团于2010年7月21日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加强管理,确保华电财务公司依法经营,保障国电南自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及结算资金的安全;
  2、如国电南自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及结算资金产生风险,我集团将保证国电南自的资金安全,并代华电财务公司全额偿付。”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金融服务协议》
  2、《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
  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承诺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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